对于军队干部转业,军委有关部门下发年度转业通知时,每年都会有一些特殊的限制性条件,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控现役干部队伍的数质量规模。比如,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7〕8号)明确规定:“对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和任职最低年限的干部,从严控制转业。”
从近几年确定军队干部转业对象的条件看,一般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控:
一是提升担任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,也就是在上年度4月1日以后提升担任领导职务的。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为了防止突击提拔干部,给地方政府在军转安置上带来难题。
二是当年1月1日以后晋升职务等级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。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照顾性提升职务或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问题,以免对其他转业干部不公平。
三是上年度7月1日以后提前晋升职务等级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。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为了防止优秀干部流失,既然能提前晋升职务或者调整专业技术等级,那么该干部可谓非常优秀。
四是任干部职务不满4年的,就今年而言是指2014年4月1日以后任干部职务的。之所以限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员不安心服役,有的甚至想把参军任干当作进党政机关的跳板,容易形成不良导向。
五是除依法可以提前退出现役的外,担任干部职务不满8年的正连职以上干部和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。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为了调控干部队伍数质量规模。
六是担任干部职务分别不满6年、5年的副连职、排职干部。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同样也主要也是为了调控干部队伍数质量规模。
七是肯干人才、在读、任教、在培干部以及执行重大任务或专项任务等特殊情况。之所以严格控制这样的干部转业,主要是为了防止优秀人才流失和确保特殊任务顺利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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